中 華 國 際 無 我 茶 會 推 廣 協 會
副理事長侯選人參選登記案
一、 第十二屆副理事長選舉依據本會94. 12 .5 第六屆常務理事會議通過,
經會員大會追認通過之辦法辦理。
二、 本會第十二屆副理事長侯選人名單由以下二種方式產生:
1)理事會推薦名單。
2)開放自由參選—會員無欠繳年費、具有選舉資格、
且需10名會員聯署推薦。
三、 侯選人資格
1) 本會會員入會達三年以上,未停權者
2) 曾擔任本會理、監事或幹部職務
3) 具備無我茶會茶道老師資格
4) 具備領導者能力及風範
5) 熱心公益
6) 具備永久會員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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