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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華 國 際 無 我 茶 會 推 廣 協 會 
 
 
副理事長侯選人參選登記案 
 
 
 
 
一、 第十二屆副理事長選舉依據本會94. 12 .5 第六屆常務理事會議通過, 
經會員大會追認通過之辦法辦理。 
 
 
 
 
二、 本會第十二屆副理事長侯選人名單由以下二種方式產生: 
 
 
1)理事會推薦名單。 
 
 
2)開放自由參選—會員無欠繳年費、具有選舉資格、 
且需10名會員聯署推薦。 
 
 
 
 
三、 侯選人資格 
 
 
1) 本會會員入會達三年以上,未停權者 
 
 
2) 曾擔任本會理、監事或幹部職務 
 
 
3) 具備無我茶會茶道老師資格 
 
 
4) 具備領導者能力及風範 
 
 
5) 熱心公益 
 
 
6) 具備永久會員條件 
 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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